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助字003976號 財產所有人:林啟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南市 新營區 建國 138-5 122.99 全部 3,280,000元
備考 引用112司執全助第135號假扣押案件。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新營區 建國 138-6 2.70 全部 72,000元
備考 引用112司執全助第135號假扣押案件。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新營區 建國 138-13 7.57 全部 152,000元
備考 引用112司執全助第135號假扣押案件。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臺南市 新營區 建國 138-14 127.90 全部 2,568,000元
備考 引用112司執全助第135號假扣押案件。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112年9月7日假扣押查封時,編號1土地為空地,雜草叢生,編號2、3土地為道路,編號4土地為空地,上有數棵芭樂及木瓜。113年1月現場調查時,查封土地均為空地,編號4土地有果樹、菜園。據債權人陳報,編號1至3土地皆為空地上有雜草,編號4土地上有芭樂樹及小片菜園,經詢問對面住戶表示芭樂樹及菜園為自然生長,無人種植,該住戶僅有照護該芭樂樹上芭樂包起來防止鳥類及蟲害。另據鑑定報告書所載,編號1、2土地相連,現況為雜草雜木,編號3、4土地相連,部分有零星果樹,部分為短期作物及空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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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與土地分離之作物亦為查封效力所及,拍定後按當時現況點交,任何人不得以作物有無或種類變更或數量增減主張增減價金。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15,000元。
四、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投標前自行查明並審慎投標。
五、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六、本件訂於民國113年10月2日下午3時30分第2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 北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