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3713號 財產所有人:林佩瑤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埔里鎮 桃米坑 412-112 1001.00 全部 330,000元
備考 林佩瑤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現況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予以執行。
二、拍賣土地因無路可達,有無地上物不明,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森林區林業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條之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