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2581號 財產所有人:林金祥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苗栗縣 | 卓蘭鎮 山下 503 17.19 | 全部 470,000元 | |||||
備考 | ||||||||
2 | 苗栗縣 | 卓蘭鎮 山下 500 0.20 全部 6,000元 | ||||||
(續上頁)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113年5月2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503地號有部分建物占用、空地上有鋼架鐵皮;500地號為空地。惟實際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況有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三、土地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二)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