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04894號 財產所有人:曾福年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桃園市 | 大溪區 | 瑞興 | 2582 | 5970.44 | 28分之1 | 2,100,000元 | |
備考 |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19地號。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大鶯路旁之雜木林。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標的分甲、乙、丙、丁標分別進行拍賣。各標出價應達底價,以價高者得標。如有數標拍定,且拍定價額超過本件執行之債權額時,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逕依上開標別次序拍定。又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仍不為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職權撤銷拍定。 七、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 八、第2582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 | |||||||
第三頁 |
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九、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 ||||||||
標別: 乙 | ||||||||
112年司執字004894號 財產所有人:曾福年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601 4107 | 28分之1 1,500,000元 | ||||||
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17-1地號。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大鶯路旁之雜木林。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標的分甲、乙、丙、丁標分別進行拍賣。各標出價應達底價,以價高者得標。如有數標拍定,且拍定價額超過本件執行之債權額時,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逕依上開標別次序拍定。又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仍不為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職權撤銷拍定。 七、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 八、第2601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九、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 ||||||||
標別: 丙 | ||||||||
112年司執字004894號 財產所有人:曾福年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508 919 28分之1 340,000元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31-7地號。 | ||||||||
2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618 1721 28分之1 620,000元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12-5地號。 | ||||||||
3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629 838 28分之1 320,000元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35-3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35-17地號。 | ||||||||
(續上頁) | ||||||||
4 |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640 504 28分之1 200,000元 | |||||||
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13-9地號。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第2508地號為大鶯路31號旁空地。第2618地號部分為雜林,部分為菜園佔用。 第2629地號部分為菜園佔用,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鐵皮建物佔用。第2640地號為大鶯路60巷旁之土地,上有雜草。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標的分甲、乙、丙、丁標分別進行拍賣。各標出價應達底價,以價高者得標。如有數標拍定,且拍定價額超過本件執行之債權額時,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逕依上開標別次序拍定。又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仍不為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職權撤銷拍定。 七、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 八、第2618、2629、2640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九、第2508地號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劃(民國75年5月28日)之保護區。 十、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 ||||||||
標別: 丁 | ||||||||
112年司執字004894號 財產所有人:曾福年 | ||||||||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522 759.61 400分之1 20,000元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30-4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30-33至30-35、30-58地號。。 | ||||||||
2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549 742.44 400分之1 20,000元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20-22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20-59至20-61。 | ||||||||
3 桃園市 大溪區 瑞興 2651 642.57 400分之1 20,000元備考 重測前:缺子段栗子園小段30-33地號。分割自:30-4地號。因分割增加地號:30-59地號。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續上頁) | |
使用情形 | 第2522地號為大鶯路道路用地,部分為空地及大鶯路19號佔用。第2549地號為大鶯路旁雜木林。第2651地號為大鶯路道路用地。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元。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標的分甲、乙、丙、丁標分別進行拍賣。各標出價應達底價,以價高者得標。如有數標拍定,且拍定價額超過本件執行之債權額時,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逕依上開標別次序拍定。又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仍不為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職權撤銷拍定。 七、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就其有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又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 八、第2522地號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劃(民國75年5月28日)之保護區及道路用地。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價購、撥用、市地重劃或其他相關獎勵方式取得。需地機關為交通部公路總局、桃園市政府工務局。第2651地號為大溪鎮(埔頂地區)都市計劃(民國81年7月13日)之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價購、撥用、市地重劃或其他相關獎勵方式取得。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九、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004894號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508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40,000 元
277坪(919.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277坪(919.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拍賣總底價
1,480,000
1,48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64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0 元
152坪(504.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152坪(504.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拍賣總底價
1,480,000
1,48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62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20,000 元
253坪(838.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253坪(838.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拍賣總底價
1,480,000
1,48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60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1,500,000 元
1242坪(4107.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乙
1242坪(4107.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乙
拍賣總底價
1,500,000
1,50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618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20,000 元
520坪(1721.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520坪(1721.00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丙
拍賣總底價
1,480,000
1,48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522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 元
229坪(759.61平方公尺) x 400分之1 不點交 丁
229坪(759.61平方公尺) x 400分之1 不點交 丁
拍賣總底價
60,000
6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549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 元
224坪(742.44平方公尺) x 400分之1 不點交 丁
224坪(742.44平方公尺) x 400分之1 不點交 丁
拍賣總底價
60,000
6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582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100,000 元
1806坪(5970.44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甲
1806坪(5970.44平方公尺) x 28分之1 不點交 甲
拍賣總底價
2,100,000
2,100,000
土
桃園市
大溪區
大溪區
瑞興段 小段 265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 元
194坪(642.57平方公尺) x 400分之1 不點交 丁
194坪(642.57平方公尺) x 400分之1 不點交 丁
拍賣總底價
60,0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