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9064號 財產所有人:徐永儀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草屯鎮 | 新興 | 628-13 | 231.00 | 2分之1 | 4,550,000元 | |
備考 | 徐永儀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二、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628-1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門牌:草屯鎮芬草路二段386巷62弄9號)之一部分坐落。據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現為我與徐OO共同居住使用。 三、土地上有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5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