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7505號 財產所有人:賴明惠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竹縣 尖石鄉 石磊 954 15940 全部 2,000,000元
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原住民保留地、101司執全347號假扣押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102年1月2日假扣押查封,地政人員指稱954地號土地地處偏遠、無路可達、上為雜木林。113年4月2日履勘,地政人員指稱954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另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拍定後如拍定人聲請點交,本院僅發函予拍定人告知逕予點交之旨,不另現實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標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具原住民身分,須投標書內併提出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按1、2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
標別: 2
113年司執字007505號 財產所有人:賴明惠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竹縣 尖石鄉 石磊 1670 15660 全部 1,920,000元備考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原住民保留地、101司執全347號假扣押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102年1月2日假扣押查封,地政人員指稱1670地號土地地處偏遠、無路可達、上為雜木林。113年4月2日履勘,地政人員指稱1670地號土地為雜木林,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另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拍定後如拍定人聲請點交,本院僅發函予拍定人告知逕予點交之旨,不另現實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4,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標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須具原住民身分,須投標書內併提出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始得應買。
六、本件標的物按1、2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