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40601號 財產所有人:湯秀春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甲仙區 甲仙 214 63.08 全部 68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按現狀點交。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6,000元。
第三頁
(續上頁)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7月23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土地為中正路8巷及中正路轉角道路。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土地為道路供眾人行走。又據鑑價報告所載,土地使用分區界線尚未分割,街角地,目前為空地,現作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目前作為道路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道路上之人、車、物品等均不在點交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9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