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2863號 財產所有人:田宇棠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信義鄉 | 雙龍 | 1055-3 | 14012 | 全部 | 1,408,000元 | |
備考 | 田宇棠(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二、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森林區農牧用地。 三、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055-3地號土地現為茶園,有一個水塔及農業設施坐落其上,並有道路貫穿。據債權人代理人稱,茶園現出租第三人管理使用收益,水塔及農業設施為第三人所有。 四、拍賣之土地現為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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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