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02200號 財產所有人:王登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清水區 | 三田 | 367-7 | 87 | 5分之1 | 158,000元 | 48,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如備註欄所載。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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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查封時地政指界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台中市清水區三田路18之12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來函記載土地領有該府68建723號建築執照套繪管制。土地使用限制及建物使用土地權源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建物所有權人如主張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應本院提出證明並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