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114128號 財產所有人:李翊綺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大寮區 山子頂 2459-38 45 | 3分之1 800,000元 | |||||||||||
備考 | ||||||||||||||
2 | 高雄市 | 大寮區 山子頂 2459-85 9 3分之1 16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 | 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 | 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 |||||||||||||
1 | 7160 | 高 雄 市 大 寮 區 山子頂段2459-38地號--------------高 雄 市 大 寮 區 中興 路 中 興 一 巷 43號 之 未 辦 保 存 登記建物 | 1層: 452層: 41.403層: 41.404層: 35.28第1層夾層: 17.82合計: 180.9 | 陽台7.20 | 3分之1 | 36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續上頁) | |
使用情形 | 113年5月13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2459-85地號為房屋前道路;2459-38地號有房屋坐落(門牌號碼:中興路中興一巷43號)。房屋無人居住但留有物品、仍有水電。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4,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優先承買: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買權;如經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本件標的合併買受。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七、7160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買受人注意。 八、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九、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7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