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42008號 財產所有人:林柏村、林卿瑛、林錦毅、林柏宏之繼承人許瀞文、林宗穎、林欣翰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 786 1737 999分之16 30,0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中崙段151-45地號(林柏村、林卿瑛、林錦毅、林柏宏之繼承人許瀞文、林宗穎、林欣翰公同共有999分之16)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91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段一小段786地號--------------慶城街8號六樓7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六層: 115.74合計: 115.74陽臺9.24 全部 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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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林柏村、林卿瑛、林錦毅、林柏宏之繼承人許瀞文、林宗穎、林欣翰公同共有全部,含共同使用部分921建號之持分)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911建號建物現場履勘時,共有人林卿瑛到場開鎖入內,無人居住使用、無增建,亦無水電,故拍定後點交。
二、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情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00元。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案件,依民法第830條第2項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公同共有人外,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行使優先承買權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