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31241號 財產所有人:陳秀緣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芳苑鄉 崙腳 91 農牧用地一般農業區1075.71 全部 1,6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草湖段5-3473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臨路,由第三人承租種植作物,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保證金新台幣:320,000元。
三、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四、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五、本件拍賣土地上之耕地承租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7 條及民法第460條之1 規定,該承租人有優先承購權。
六、依謄本所示,土地為放領公地,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