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42167號 財產所有人:鄭煌州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溪湖鎮 大發 68-1 4 2分之1 6,000元
備考 重測前:大突段大突小段53-4地號。
2 彰化縣 溪湖鎮 大發 72 346 2分之1 5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大突段大突小段53-2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現況為道路及空地(祥和街),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出價總額最高者得標(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統計總金額)。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6,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1,200元。
四、土地之使用分區為溪湖鎮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
五、本件僅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六、本標與他標同次拍賣,按標別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執行稅費、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他標雖達底價,不予拍定,縱經拍定,本院亦得撤銷之。
標別: 乙
113年司執字042167號 財產所有人:鄭煌州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續上頁)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溪湖鎮 大發 86 173 2分之1 250,000元
備考 重測前:大突段大突小段53-5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現況為道路(富貴七街與富麗街叉路處),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元。
四、土地之使用為溪湖鎮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人行步道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
五、本件僅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六、本標與他標同次拍賣,按標別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執行稅費、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他標雖達底價,不予拍定,縱經拍定,本院亦得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