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963號 財產所有人:劉民祥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車城鄉 保安 383 2330.12 48分之20 7,04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暫474屏東縣車城鄉保安段383、384地號--------------屏東縣車城鄉保力村下城路10號一層加強磚造第一層: 165.11合計: 165.11全部 176,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土地除有本件拍賣建物坐落外,尚有第三人所有建物(門牌號碼與本件拍賣建物共用)坐落。地上物除本件拍賣建物外,其餘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
2.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拍定後除本件拍賣建物點交外,其餘部分不點交。
第三頁
(續上頁)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44,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本件拍賣建物占用鄰地即384地號土地面積係16.03平方公尺,且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又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六、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者,須就本件拍賣標的全部合併承買。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買或優先承買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