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7787號 財產所有人:陳建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東港鎮 東新 381 2848.68 10000分之3464,70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62 屏東縣東港鎮東新段381地號--------------屏東縣東港鎮興東路49之293號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1樓層: 43.252樓層: 21.373樓層: 44.404樓層: 41.44地下層儲藏室: 19.68合計: 170.14屋頂突出物16、1層平台2.25、2層陽台2.80、3層花台1.04、4層陽台2.81全部 2,000,000元
備考 共同使用191建號,持分10000分之273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據第三人劉玫纓陳稱係債務人自行使用,拍定後點交;惟拍定後若有權利人依法主張權利,並經
(續上頁)
調查確認係權利人於查封前合法占有,仍不點交(司法院94年第4期民事業務研究會-強制執行專題第19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4年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4號結論意旨參照),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及增建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係東港市計畫(63.06.01)住宅區。
六、本件拍賣標的162建號建物,其中部分建物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係集合社區住宅,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其他共有人並無優先承買權,其公共設施、基地、道路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十、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標別: 2
112年司執字037787號 財產所有人: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77 2099.90 614400分之650730,000元
備考 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各持614400分之2169
2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82 4327.15 614400分之650760,000元
備考 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各持614400分之2169
3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85 726627.86 如備考欄 31,000,000元
備考 陳佳德、陳建翰各614400分之2169。陳建宇4892236185600分之135057552460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土造魚塭占用,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地上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0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18,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3筆土地合併拍賣,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全部土地一併承買,
第四頁
惟若僅係部分地號之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者,得僅就該部分地號土地一併承買,而應買人仍應就其他未被優先承買地號土地買受,不得異議。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
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標別: 3
112年司執字037787號 財產所有人: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87 333468.71 如備考欄 28,000,000元
備考 陳佳德、陳建翰各614400分之2169。陳建宇16588800分之1018535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土造魚塭及磚造鐵架鐵皮工寮占用,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6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
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標別: 4
112年司執字037787號 財產所有人: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90 27477.07 614400分之6507360,000元
備考 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各持614400分之2169
2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3 3591.24 480分之47 450,000元
備考 陳建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土造魚塭占用,部分道路,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地上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2,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一般農業區,90地號土地係養殖用地,3地號土地係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2筆土地合併拍賣,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全部土地一併承買,惟若僅係部分地號之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者,得僅就該部分地號土地一併承買,而應買人仍應就其他未被優先承買地號土地買受,不得異議。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
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12年司執字037787號 財產所有人: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100 272357.85 614400分之65073,500,000元
備考 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各持614400分之2169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土造魚塭及磚造鐵架鐵皮工寮占用,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惟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次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均係一般農業區養殖用地。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
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標別: 6
112年司執字037787號 財產所有人: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 347 356.28 54分之3 60,000元備考 陳佳德、陳建宇、陳建翰各持54分之1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空地,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元。
(續上頁)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土地使用分區係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除上開優先承買權外,其他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
另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
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037787號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3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450,000 元
1086坪(3591.24平方公尺) x 480分之47 不點交 4
拍賣總底價
810,000
屏東縣
東港鎮
屏東縣東港鎮興東路49之293號 建物拍賣底價:新台幣 2,000,000 元
51坪(170.14平方公尺) X 全部 點交 1
拍賣總底價
6,70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7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0,000 元
635坪(2099.90平方公尺) x 614400分之6507 不點交 2
拍賣總底價
31,09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82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0,000 元
1308坪(4327.15平方公尺) x 614400分之6507 不點交 2
拍賣總底價
31,090,000
屏東縣
東港鎮
東新段 小段 381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4,700,000 元
861坪(2848.68平方公尺) x 10000分之346 點交 1
拍賣總底價
6,70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85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1,000,000 元
219804坪(726627.86平方公尺) x 如備考欄 不點交 2
拍賣總底價
31,09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8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28,000,000 元
100874坪(333468.71平方公尺) x 如備考欄 不點交 3
拍賣總底價
28,00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9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60,000 元
8311坪(27477.07平方公尺) x 614400分之6507 不點交 4
拍賣總底價
81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10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3,500,000 元
82388坪(272357.85平方公尺) x 614400分之6507 不點交 5
拍賣總底價
3,500,000
屏東縣
林邊鄉
銀放索段 小段 347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0,000 元
107坪(356.28平方公尺) x 54分之3 不點交 6
拍賣總底價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