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5529號 財產所有人:曹立杰、曹馨元、黃文珍、曹晉祐、陳彥彬、陳惠貞、陳宥瑋、陳珊瑩、陳威成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彰化縣 | 員林市 | 新西東 | 160-6 | 2127.09 | 全部 | 18,00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本院113年3月1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臨路,現況為雜木林、雜草,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00,000元。 四、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五、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 七、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