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4958號 財產所有人:楊怡弘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二水鄉 裕民 282 164.91 2分之1 2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二水段139-10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稱土地現為第三人為稻作,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鐵路用地,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有拍定,亦得撤銷之。
標別: 乙
113年司執字024958號 財產所有人:楊怡弘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二水鄉 裕民 1064 37.39 2分之1 128,000元備考 重測前: 二水段354-86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稱土地有第三人平房(屋頂部分傾毀)坐落,第三人建物非在拍賣之列,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6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有拍定,亦得撤銷之。
標別: 丙
113年司執字024958號 財產所有人:楊怡弘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二水鄉 裕民 1121 35.40 2分之1 120,000元
備考 重測前: 二水段354-83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稱土地有第三人平房(屋頂部分傾毀)坐落,第三人建物非在拍賣之列,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有拍定,亦得撤銷之。
標別: 丁
113年司執字024958號 財產所有人:楊怡弘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二水鄉 裕民 1191 18.11 2分之1 104,000元備考 重測前: 二水段354-22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稱土地有第三人平房坐落,第三人建物非在拍賣之列,且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800元。
(續上頁)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有拍定,亦得撤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