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0564號 財產所有人:吳嘉謨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第四頁
1 新北市 金山區 山城 896 542.78 596分之1414,123,000元
備考 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幣2,600,000元,拍定後塗銷。
二、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3年3月7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金山區中信南路4巷6號前方,現為既成道路。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五、本件標的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無三七五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八、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3年1月11日新北工建字第1130025582號函略載:經系統查詢結果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等語;依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113年1月12日新北新地字第1135181217號函略載:經查本標土地為非都市計畫土地之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非本處權管,本處亦未辦理「徵收」、「協議價購」等事宜等語;新北市金山區公所113年1月12日新北金工字第1132940634號函略載:經查本所現有檔案尚無該筆土地核發建築執照相關資料等語。則本件標的有無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故本件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以該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有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12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