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46317號 財產所有人:劉春和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東石鄉 三塊厝新1474 4783.92 全部 7,411,000元
備考 劉春和所有。重測前:三塊厝段614-12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土地依本院89年度執字第3469號執行筆錄記載,債務人陳稱作漁池使用,自己養殖、無出租,後該案轉由本院89年度執全字第521號假扣押查封,故本件標的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41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83,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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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拍賣之土地係養殖漁池,拍定後若可點交,俟漁獲收成後點交之,或由拍定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拍定後仍依點交時之現狀點交,水權由拍定人自理。
標別: 2
112年司執字046317號 財產所有人:劉春和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東石鄉 三塊厝新1479 2740.39 全部 4,245,000元
備考 劉春和所有。重測前:三塊厝段614-36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1479地號之土地上另有未保存登記之鐵皮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依本院89年度執字第3469號執行筆錄記載,債務人陳稱作漁池使用,自己養殖、無出租,後該案轉由本院89年度執全字第521號假扣押查封,故本件標的拍定後除建物坐落之土地外,其餘部分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4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49,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拍賣之土地係養殖漁池,拍定後若可點交,俟漁獲收成後點交之,或由拍定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拍定後仍依點交時之現狀點交,水權由拍定人自理。
標別: 3
112年司執字046317號 財產所有人:劉葉氣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東石鄉 洲子 69-11 1505 全部 497,000元備考 劉葉氣所有
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69-11地號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係由債務人自用、未出租,經通知債務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二、本件拍賣標的現分為三個魚池,與鄰地混合使用,拍定後依現狀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續上頁)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拍賣之土地係養殖漁池,拍定後若可點交,俟漁獲收成後點交之,或由拍定人與有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拍定後仍依點交時之現狀點交,水權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