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1797號 財產所有人:陳榮三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鹿草鄉 後麻 898-3 82.91 全部 863,000元
備考 (假扣押)
2 嘉義縣 鹿草鄉 後麻 898 89.55 8分之1 117,000元
備考 (假扣押)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45 嘉義縣鹿草鄉後麻段898-3地號加強磚造,住第一層: 57.12第二層: 53.76陽台(加強磚造3.36)2分之1 516,000元
第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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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鹿草鄉後堀村後堀118之1號突出物一層: 2.95合計: 113.83
備考 (1)未辦保存登記建物。(2)本建物部分跨建於同段898地號上。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898地號土地為L型空地,是否有房屋座落以地政實際鑑界為準;145建號建物(門牌:後堀118-1號)座落於898-3地號土地上。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分管契約。據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查報:後堀118-1號房屋現已無人居住。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二、本件拍賣標的據鑑價報告指出:898-3、898地號土地屬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145建號建物跨建於898-3、898地號土地上,898-3地號土地南側並退縮2至3米作為巷道使用,898地號土地部分建築使用、部分為空地。
三、898-3、898地號土地及145建號建物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9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898地號土地、145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六、898-3、898地號土地及145建號建物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就其得優先購買之標的一併購買。若有剩餘之同標拍賣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買受。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