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54840號 財產所有人:侯銘欽即侯宗之繼承人、侯志賢即侯宗之繼承人、林素女即侯宗之繼承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朴子市 溪口 463 387.88 公同共有2分之1790,000元
備考
2 嘉義縣 朴子市 溪口 397 98.93 公同共有2分之1116,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之397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
二、本件463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2,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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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