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3321號 財產所有人:白恒瑜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埔里鎮 | 南光 | 185 | 81.00 | 全部 | 3,928,000元 | |||||||
備考 | 白恒瑜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 774 | 南投縣埔里鎮南光段185地號--------------東興二街68號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003層 | 一層: 47.61二層: 47.61三層: 47.61合計: 142.83 | 全部 2,080,000元 | ||||||||||
備考 | 白恒瑜 | |||||||||||||
2 | 774-3 | 南投縣埔里鎮南光段185地號住宅、涼棚、一層: 7.05四層: 52.31第一層涼棚面積:21.15全部 416,000元 | ||||||||||||
第二頁 |
(續上頁) | |||||||
--------------東興二街68號 | 陽台、磚造、鐵架造 | 合計: 59.36 | 平方公尺、第二層陽台面積2.00平方公尺、第三層陽台面積2.00平方公尺 | ||||
備考 | 白恒瑜、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一層涼棚面積21.15平方公尺,占用同段鄰地184地號0.76平方公尺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一、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二、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都市計畫住宅區用地。 三、據查封測量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85地號土地為774建號建物坐落,建物經檢視有增建(經測量後暫編為774-3建號建物)。據債務人在場稱,建物係其居住使用,無出租。 四、拍賣之建物於查封時由債務人自住,且無出租,本件拍定後點交。 五、拍賣之774-3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六、拍賣之774-3建號建物部分占用毗鄰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2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8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