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38689號 財產所有人:田宇棠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南投縣 | 信義鄉 | 雙龍 | 290 | 678.00 | 全部 | 640,000元 | |
備考 | 田宇棠(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一、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二、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90地號土地上有雙併透天厝(未見門牌,旁有雨遮)1棟、光復巷35之3號鐵皮屋1間、光復巷35之2號平房1間坐落,餘為空地。據第三人田OO在場稱,光復巷35之2號為其出資興建,現供民宿使用;雙併透天厝門牌號碼為光復巷49號,為米OO所有,包含雨遮;光復巷35之3號係債務人之父出資興建,現由債務人使用;290地號土地原為其父(即債務人之祖父)所有,房屋係其在世時興建。 三、拍賣之土地上有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四、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民法第426條之2或土地法第104條之規定,得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依同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 |||||||
第二頁 |
(續上頁) | |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六、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8,000元。 |
相關物件
112司執字第038689號
土
南投縣
信義鄉
信義鄉
雙龍段 小段 290號
土地拍賣底價:新台幣 640,000 元
205坪(678.00平方公尺) x 全部
205坪(678.00平方公尺) x 全部
拍賣總底價
640,000
6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