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19765號 財產所有人:林宏亮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仁愛鄉 萬大 1092 13256 全部 2,888,000元
備考 林宏亮(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二、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092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空地,土地邊緣處有一工寮,是否占用1092地號土地以實測為準,對外出入道路狹窄,僅容小型車輛(例如搬運車)通行,一般汽車不易通過。據債務人在場稱,有將土地出租第三人使用,租期自113年1月開始,只記得承租人姓魏,沒有書面契約,租期兩年,租金共6萬元。
三、本件債務人雖自陳土地出租第三人,惟稱忘記出租地號,亦未提供承租人資料,且租期係於查封後開始,承租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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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邊界處之工寮有無占用土地,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如有占用土地,占用部分不點交。
六、拍賣之土地為森林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8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8,000元。
標別: 乙
112年司執字019765號 財產所有人:林宏亮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仁愛鄉 萬大 1092-4 410 全部 96,000元
備考 林宏亮(原住民保留地)
2 南投縣 仁愛鄉 萬大 1092-5 2903 全部 640,000元
備考 林宏亮(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二、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092-4、1092-5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空地,對外出入道路狹窄,僅容小型車輛(例如搬運車)通行,一般汽車不易通過。據債務人在場稱,有將土地出租第三人使用,租期自113年1月開始,只記得承租人姓魏,沒有書面契約,租期兩年,租金共6萬元。
三、本件債務人雖自陳土地出租第三人,惟稱忘記出租地號,亦未提供承租人資料,且租期係於查封後開始,承租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四、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五、拍賣之土地為森林區農牧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8,000元。
標別: 丙
112年司執字019765號 財產所有人:林宏亮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仁愛鄉 萬大 1093 2670 全部 488,000元備考 林宏亮(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
(續上頁)
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二、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1093地號土地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空地,對外出入道路狹窄,僅容小型車輛(例如搬運車)通行,一般汽車不易通過。據債務人在場稱,有將土地出租第三人使用,租期自113年1月開始,只記得承租人姓魏,沒有書面契約,租期兩年,租金共6萬元。
三、本件債務人雖自陳土地出租第三人,惟稱忘記出租地號,亦未提供承租人資料,且租期係於查封後開始,承租人無優先承買權,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四、拍賣之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五、拍賣之土地為「森林區林業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條之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