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3478號 財產所有人:鄭讚興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屏東縣 屏東市 公興 1406 408.92 36分之4 184,000元
備考 重測前:公館段312-11地號。
2 屏東縣 屏東市 公興 1423 147.54 732分之238200,000元
備考 重測前:公館段315-10地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現作為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000元。
四、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作為道路使用,並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