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9672號 財產所有人:黃素珍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苗栗縣 | 頭份市 | 成功 | 1188 | 7.12 | 全部 | 288,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民國113年6月6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係道路,有無被道路旁房屋占用應以實測為準。 二、113年6月11日債權人陳報,本件土地經地政人員指界稱上有部分道路;未保存登記房屋(門牌:苗栗縣頭份市中興路409號)。 |
(續上頁) | |
三、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8,000元。 四、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承買之權。 五、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住宅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