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87440號 財產所有人:陳國誠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沙鹿區 正義 128 115.15 3分之1 2,880,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
(續上頁)
料及房屋層數及用途
1 55 臺中市沙鹿區正義段128地號--------------台中市沙鹿區正英二街1號加強磚造二層樓房住商用第一樓層: 46.11第二樓層: 65.69騎樓: 15.23電梯樓梯間: 5.00合計: 132.033分之1 640,000元
備考
2 647 臺中市沙鹿區正義段125,128地號--------------台中市沙鹿區正英二街1號加強磚造二層樓房住宅第一樓層: 16.97第二樓層: 14.36合計: 31.333分之1 320,000元
備考 本建物係建號128主建物增建部分。本建物總面積31.33平方公尺,其中4.2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2年7月28日查封及113年2月21日測量增建時,債務人在場表示,建物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但房屋後面有一點漏水;建物由共有人及其家人居住。本件647建號建物為55建號建物後方之增建,側面鐵皮屋及磚造鐵皮屋均非屬本件拍賣之範圍。55建號建物廚房有一小門可通往隔壁鐵皮屋。
二、647建號建物其中4.2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125地號土地,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三、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5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五、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暫編第647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