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5014號 財產所有人:吳淑君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西屯區 | 西屯 | 834 | 2562.00 | 100000分之635 | 9,00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 | 建築式樣主要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 | 附屬建物主 | |||||||||||||
第一頁 |
(續上頁) | |||||||
建 物 門 牌 | 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 | 合 計 | 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 ||||
1 13768臺中市西屯區西屯段834地號--------------臺中市西屯區福吉街3號八樓之1備考 共有部分建號13871面積8528.17平方公尺持分100000分之703(含停車位編號地下三層089,權利範圍100000分之307)。。 | 全部 7,000,000元 | ||||||
八層: 53.89合計: 53.89 | |||||||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15層樓房第8層 | 陽台3.78平方公尺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本件於查封測量時,據債權人稱建物目前出租給第三人使用,租金每月新臺幣25000元,租賃期限自民國113年2月28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並提出租約影本。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執行法院依法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集(居)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等)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七、依現有資料無從得知建物是否非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時有無損壞,及屋內有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然建物是否有上開重大瑕疵足以影響交易,仍應由應買人自行查證、評估,買受人對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八、建物是否確有停車位使用權及有無積欠管理費用不明,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