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026942號 財產所有人:劉德生
編號土 地 坐 落 使 用地類別使用分區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花蓮縣 吉安鄉 干城 899-3 農牧用地一般農業區189.93 2分之1 580,000元
備考 原住民保留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有門牌號碼吉安鄉吉豐路5段61巷21號房屋,上開房屋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且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五、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六、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塗銷。
七、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八、本件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人,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能提出證明者,就本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