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1331號 財產所有人:周俊陵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雲林縣 | 崙背鄉 | 永安 | 541 | 980 | 980分之216 | 1,308,000元 | |
備考 | 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有多棟建物坐落,部分空地,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地上建物為債務人親戚使用,惟土 |
(續上頁) | |
地上建物並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2,000元。 四、一優先承買權:(一)、基地出賣時: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五、他項權利: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