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66327號 財產所有人:洪意雯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外埔區 | 永豐 | 74 | 6056.61 | 全部 | 21,08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詳備註欄所載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標價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8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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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證金新台幣:632萬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 五、據查封筆錄地政人員稱,執行標的現況為雜草木之空地,西側臨4、5公尺寬之道路,地勢平坦、地形近似長方。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六、拍賣土地依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三七五租約查詢網站查無三七五租約,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非經許可不得應買或承受,經許可之私法人應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若無檢附,投標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