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64089號 財產所有人:陳晁偉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外埔區 永豐 112-1 2500.00 全部 13,63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詳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標價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63萬元。
第一頁
(續上頁)
三、保證金新台幣:408萬元。
四、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
五、據查封筆錄、執行筆錄地政人員稱所載,執行土地於111年11月假扣押揭示查封時,債務人未在場,現場為「星月大地」之停車場、部分坐落「星月大地」之售票亭,又部分草地、部分雜木,查封時,星月大地已占有使用執行標的,其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嗣於本件113年5月現場執行時,在場有「發現公關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提出向星月大地休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陳晁偉、林麗娟及第三人星月文旅、星月假期有限公司、陳00承租場地建物設施之租賃契約書影本,租約自112年9月1日至120年8月31日,現經營「發現新村度假村」。
六、拍賣土地依臺中市政府地政局三七五租約查詢系統查詢無三七五租約,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內之農牧用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非經許可不得應買或承受,經許可之私法人應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若無檢附,投標無效。
七、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