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助字001940號 財產所有人:張榮次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文英 1658-3 101 全部 4,24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依113年6月21日執行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稱:1658-3地號土地為「建國三路267巷94弄」之部分巷道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48,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標別: 2
113年司執助字001940號 財產所有人:張榮次
編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最低拍賣價格
(續上頁)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範 圍 (新臺幣元)
1 高雄市 鳳山區 文英 1677-31 1279 10000分之3048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依113年6月21日執行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稱:1677-3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青年路二段152、154號」建物坐落。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僅就土地部分查封拍賣,地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六、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七、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