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1年司執字028116號 財產所有人:楊文郎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高雄市 | 小港區 | 山明 | 826 | 68 | 5分之1 | 1,360,000元 | |||||||
備考 | ||||||||||||||
編號 | 建號 | 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 築 式樣 主 要建 築 材料 及 房屋層數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 屬 建 物 主要 建 築 材 料及用途 | ||||||||||||||
1 | 357 |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山明段826地號--------------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山明路281巷130弄3號2層樓鋼筋 混 凝土造 | 1層樓: 40.372層樓: 40.37夾層: 10.69合計: 91.43 | 5分之1 80,000元 | ||||||||||
備考 | ||||||||||||||
2 | 1838 | 高 雄 市 小 港 區 山明段826地號--------------同 上 建 物 未 辦 保存登記部分1層樓: 11.403層樓: 44.23合計: 55.63陽 台 5.54 ,雨遮14.755分之1 40,000元 |
(續上頁)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依113年4月25日查封暨測量筆錄記載,據債務人之父親在場陳稱:執行標的建物現由債務人之弟楊O海自住,屋內有嚴重漏水之情形、無地下室。又經執行人員檢視:一樓有地震受創之痕跡,而後方及前方入口處牆壁有嚴重壁癌屋況較差,其他樓層屋況尚屬良好。又據地政人員指稱:一樓前方雨遮及後方廚房、夾層陽台及雨遮、二樓後方陽台及雨遮及三樓全部均為增建。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9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編號2之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六、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其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共有人不得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應連同其餘部分一併買受。 七、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2次拍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