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72274號 財產所有人:吳忠誠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臺中市 | 北區 | 水源 | 102-9 | 39.00 | 4分之1 | 378,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4,000元。 四、他項權利: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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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地政人員指界及估價報告書記載,本件拍賣土地位於太平路12、14、16號房屋後方之空地,四周被建物包圍,無法查看,非經鑑界無從確認建物有無占用,屬袋地,無對外相通,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且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另拍賣土地屬都市計畫第二種住宅區,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記載案內土地如依回饋要點及處理原則辦理,得允許變更為商業區,適用期限至113年6月18日止,請應買人注意。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