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字180723號 財產所有人:梁清富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大甲區 五里牌 169-15 2062.00 3分之1 932,000元
備考 放領耕地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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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地政人員指界,本件拍賣土地為未臨路之雜草空地,茲因本件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占有使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七、本件土地均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