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4068號 財產所有人:劉彥廷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竹山鎮 大鞍 528-9 1136.00 2分之1 208,000元
備考 劉彥廷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為雜木林,有臨路;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不規則,地勢緩坡,東南側臨約4米寬之枋平巷。
三、本件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四、拍賣土地為林地,依土地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又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規定,經編為林業用地之土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但經徵得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地政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 單獨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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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頁)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8,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