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4521號 財產所有人:林志敏即胡志輝之遺產管理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朴子市 平和 487 3.00 7分之6 138,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拍賣之487地號土地係供作道路使用(朴子市山通路),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元。
四、487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