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5209號 財產所有人:施俊良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鹿港鎮 永安 1356 1038 全部 4,050,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113年5月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養鴨、養魚,在場債權人稱土地為債務人使用,惟實際情形不詳,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0,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依地政回函所載本件標的係農地重劃區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㈠出租耕地之承租人。㈡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㈢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七、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
八、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