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6915號 財產所有人:陳惠文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市 西區 劉厝 玉山 99-1 384.15 10分之9 20,745,000元
備考 地上建物建號:劉厝段玉山小段1113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99-1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有建物及工廠座落(門牌:大和街179號),經營原鴻企業有限公司。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二、99-1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屬都市計畫內之住二(劉厝區段徵收地區),地上有1113建號建物、未保存登記鐵皮屋,部分為空地。
三、99-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四、99-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鐵皮屋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74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49,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99-1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99-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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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