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5690號 財產所有人:王志聰即葉家興之遺產管理人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新北市 貢寮區 枋腳 363 12693 12分之1 243,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20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之遺產管理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363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枋腳街4號建物(吉林派出所)西北方約41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等語。
本件僅拍賣土地(1筆)應有部分。系封土地上倘有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又該等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本件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依據民國113年6月提出到院之估價報告稱:「標的物為一片山林,無路可達。
該地區屬貢寮區山區,無市場及學校接近性可言。距都市已遠,未來發展維持現狀低限使用。不臨道路。大眾運輸條件不佳。」等語。
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