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1860號 財產所有人:陳文津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保證金額(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澎湖縣 馬公市 嵵裡新 301 461.01 18分之1 179,200元 35,900元
備考 重測前為嵵裡段359地號、乙種建築用地、鄉村區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特定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無抵押權設定。二、無三七五租約登記。三、拍賣土地現況:㈠馬公市嵵裡新段301地號:西南側上有一建物,現場懸掛門牌為嵵裡43號;中間有一斜背式一層平房,其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現場懸掛門牌為嵵裡43之1號;東北側雜草、銀合歡叢生,另有數道石牆坐落其上,東南側、西北側、西南側鄰近建物,距離東北側道路,距離西南側道路約40公尺,土地上有登記一17建號,因早期無圖可稽,現場建物是否為17建號建物難以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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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否有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分。
四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9,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