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7161號 財產所有人:黃志明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南投縣 仁愛鄉 過坑 282 500.00 10000分之2652656,000元
備考 黃志明、原住民保留地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1 南投縣仁愛鄉過坑段282地號--------------光明路94之1號住家用、鋼造、001層一層: 48.00合計: 48.0全部 144,000元
備考 黃志明
2 11-1 南投縣仁愛鄉過坑段282地號住宅、涼棚、一層: 40.19二層: 70.20涼棚:25.58 全部 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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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路94之1號磚造、鐵架造、002層合計: 110.39
備考 黃志明、未保存登記建物。涼棚占用鄰地283地號土地9.95平方公尺。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上坐落系爭建物及其增建(暫編11-1建號),另有二間為土地共有人之房子;債務人之父在場陳稱建物係由債務人與其自用。
二、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不規則,地勢大致平坦,西側、南側分別臨約5米、3米路,建物外觀及室內老舊,維護不佳。
三、本件僅拍賣282地號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11、11-1建號一併承買;11、11-1建號於本院查封時由債務人及其家屬自行居住使用,無出租或出借等情事,拍定後點交。
四、拍賣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應提出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最近一個月內有原住民身分記載之戶籍謄本附入投標書內,如未提出,投標無效。
五、拍賣之11-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部分占用鄰地,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