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2975號 財產所有人:郭志誠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義竹鄉 和順 384 1387.35 40分之1 60,000元
備考
2 嘉義縣 義竹鄉 和順 385 1979.12 160分之3 64,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000元。
四、本件分二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全部地號之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六、本件384及385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巷道。
標別: 2
113年司執字012975號 財產所有人:郭志誠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義竹鄉 和順 189 7796.55 81576分之103345,00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000元。
四、本件分二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189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
六、189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189地號土地上有漁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