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5421號 財產所有人:陳世昌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嘉義縣 新港鄉 永祿 1018 126 48分之1 16,000元
備考
2 嘉義縣 新港鄉 永祿 1021 10 48分之1 1,280元
備考
3 嘉義縣 新港鄉 永祿 1031 17 48分之1 1,920元
備考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持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標的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標的之權。
二、拍賣之1021、1031地號土地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係供作道路使用。
三、本件1018地號部分為空地,部分土地上另有果樹,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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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