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21841號 財產所有人:盧渙樟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嘉義縣 | 義竹鄉 | 埤前 | 198 | 1684.99 | 21分之1 | 186,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 |||||||
第三頁 |
五、198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部分建物占用,部分為水池,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 ||||||||
標別: 2 | ||||||||
113年司執字021841號 財產所有人:盧渙樟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嘉義縣 義竹鄉 | 安溪寮 | 平溪 | 554 | 2180 | 7分之1 | 113,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554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554地號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七、554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空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