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6821號 財產所有人:宋惠敏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竹縣 | 五峰鄉 | 花園 | 909 | 180 | 2分之1 | 115,200元 | |
備考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原住民保留地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使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本院於113年5月13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部分為道路,其餘為雜林。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土地範圍及現況,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現況與公告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二、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5,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1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未設定抵押權。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需具原住民身份,應當場提出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證明其確屬原住民無訛,始可應買。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