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6473號 財產所有人:沈國揚、李紀川、蘇美麗、葉千蕙、葉鳳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雲林縣 元長鄉 信義 358 1364.04 全部 1,189,000元
備考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重劃前:五塊寮段58-2等地號。五塊寮重劃區戶號:755。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358地號土地現為稻田。又拍賣之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均未據債權人、債務人陳報,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8,000元。
四、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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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為共有物之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