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16473號 財產所有人:沈國揚、李紀川、蘇美麗、葉千蕙、葉鳳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雲林縣 | 元長鄉 | 信義 | 358 | 1364.04 | 全部 | 1,189,000元 | |
備考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重劃前:五塊寮段58-2等地號。五塊寮重劃區戶號:755。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
使用情形 |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358地號土地現為稻田。又拍賣之不動產占有使用情形均未據債權人、債務人陳報,其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8,000元。 四、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 五、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為共有物之變價分割拍賣,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