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2年司執助字022701號 財產所有人:竣崴建設有限公司 | ||||||||
編號 |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範 圍 |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 ||||
縣 市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平方公尺 | |||
1 | 新北市 | 新店區 | 秀水 | 751 | 455 | 全部 | 44,160,000元 | |
備考 | ||||||||
點交情形 | 點交否: 不點交 |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土地部分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秀水路8號建物南側之雜木林地,部分則有秀水路2號建物西側之增建部分、秀水路6巷1號之部分建物、北宜路2段293巷7號之部分建物占用。又據秀水路6巷1號建物所有人蘇*光具狀陳報,其與土地之原地主訂有租賃契約。上開建物坐落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應由拍定人自行釐清,請應買人注意。 本件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土地有地上權設定,如地上權人於本件土地有為房屋之建築,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又本件土地之地上建物所有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就本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 |||||||
第三頁 |
(續上頁) | |
三、本件土地經查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相關使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另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84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土地設有地上權,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存續期間自111年8月30日至141年8月29日,請應買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