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內文

113年司執字008168號 財產所有人:蘇靖淳
編號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範 圍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基隆市 安樂區 西定 413 448.00 18分之1 1,592,000元
備考
2 基隆市 安樂區 西定 413-1 29.00 18分之1 106,000元
備考
編號 建號基 地 坐 落--------------建 物 門 牌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
樓 層 面 積合 計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1016 基隆市安樂區西定段413地號--------------基隆市安樂區安一路100巷285之3號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4層: 71.70合計: 71.7全部 1,139,000元
備考
2 2100 基隆市安樂區西定段413地號--------------安樂區安一路100巷285之3號增建部分4層 第四層增建部分: 11.31合計: 11.31全部 55,000元
備考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點交情形 點交否: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1.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最高限額135萬元之抵押權予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抵)。
2.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最高限額96萬元之抵押權予新鑫股份有限公司(二抵)。
3.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最高限額120萬元之抵押權予新鑫股份有限公司(三抵)。
4.上開抵押權,均於拍定後塗銷(二)本院於民國113年4月18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執行,現場無人應門,會同管區員警、 鎖匠、鑑價人員、地政人員開門入內。執行標的為無人居住、無水電之房屋,屋內擺有神明桌,天花板潮濕發霉變型,極嚴重漏水導致地板積水。房間散落雜物、垃圾,壁紙發霉滲水斑駁脫落。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略稱,建物無停車位。依據地政人員在場略稱,建物之增建部分為前後陽台。
(三)據民國113年6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部分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屋齡約44年9個月。室內潮濕壁癌,陽台有增建。」(四)關於系爭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經本件估價報告所載及本院現場履勘記實上尚未知悉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系爭建物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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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債權人、債務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五)系爭建物第1016建號建物有增建(經地政編為2100臨建號)。增建部分前未曾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致與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不符;本件拍定後,能否逕持本院依據土地建物登記謄本所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又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以上各項均有不明,應買人均應自行查明,並承擔將來可能遭拆除之風險。
(六)本件執行標的均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適用,故本件合併拍賣之建物、土地應一併承買。
(七)拍定後,僅點交1016建號建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9,000元。